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[休闲] 时间:2025-09-12 09:02:19 来源:羽知网 作者:时尚 点击:21次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补缴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养老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省人社厅实施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单位按20%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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